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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再次“难产” 6月底前未如期出台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立法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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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为何“花落”国土部?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建议稿)》时在解释中提到,主要考虑国土和住建两个部门,但住建部门以房产为基础的登记,内容无法涵盖其他不动产,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由国土部门主管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孙宪忠等专家同时提出,为改变不动产登记向行政管理倾斜的现状,应设立国务院直属的不动产登记局(署)。

“希望不动产登记放在国土部门只是过渡,最终还要能实现法院登记”,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陈华彬对南都记者提到,德国、奥地利、韩国等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都设在司法部门。

但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对南都记者指出,许多国家已从法院登记走向行政登记,因为不动产登记难与管理、税收等完全脱钩。

2

官员信息是否当开放查询?确权与反腐并行不悖

正因被寄托反腐期待,不动产统一登记广受关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表示,反腐并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虽然“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有专家强调,官员财产公示和基于物权公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为两套制度。孙宪忠指出,反腐要靠“阳光法案”,不动产登记无法承载反腐倡廉的政治功能,更不能为反腐破坏不动产登记规范的技术性。

“如果民法上的条例能起到反腐的作用,岂不更好?”同样曾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提出,不必回避不动产登记条例与反腐之间的关系,因为其一定会起到这样的作用。

分析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提高核查官员财产的效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副处级以上级别公务员应开放公开查询,以加强公众监督。

3

住房信息联网将一步到位?地方阻力有待破除

去年6月是住建部提出完成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的时限,然而时隔一年,住房信息联网仍步履维艰。

楼建波对南都记者指出,住房信息联网之所以未如期实现,除技术问题、主观抵触等原因外,经费是一大因素。我国房屋登记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入新世纪[5.70% 资金 研报]后计算机方普及,要将近20年的纸质登记信息电子化,所需人力和费用不小,当前都需地方承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被视为住房信息联网的“破局”,同时为征收房产税铺路。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评论:“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但楼建波指出,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税照样可以征收,比如重庆和上海,联网也照样可以联,比如住建部两年前已完成40个主要城市联网,区别在于这些信息在谁手里。

为减小阻力,打消地方疑虑,住建部去年与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内容包括“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行政处罚依据”,此事的敏感性可窥一斑。

有分析指出,当前在住建部层面已难推动住房信息联网,思路不能再局限于单一的房产登记,当整合不动产登记,由一个部门全盘指挥,破解各自为政下难以推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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