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已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连云港市中心支行通过“四抓四促”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在辖内全面实施。
一、抓组织管理,促联动机制完善
成立“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中心支行“一把手”任组长,分管会计财务工作的行领导任副组长,各县支行、中支各部门为成员部门。会计财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支行内部控制工作;各县支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负责,确保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能力;内审等监督部门负责对中支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分析评价,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内部控制贯穿决策和执行全过程、覆盖各种经济业务和事项,实行全过程、全员性控制。
二、抓宣传培训,促内控制理念入脑入心
依托领导干部季度大讲堂、局域网等平台全面深入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确保内控知识普及到位;举办内控知识测试、内控自我评估、内控微讲座等活动,营造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内控氛围,提高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自觉性,形成发自内心的约束、制约,不断自省修正日常操作行为。探索将内控流程和关键控制点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人防、“技防”并重,保证财务信息、其它管理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三、抓内控重点,促财务管理全面加强
注重内部控制的总体安排,会计财务部门对分散在预算控制、收支、资产管理、基建维修、采购等方面的财务规定、业务文件重新梳理、集中整合,从经济业务事项性质、金额两方面反映业务流程、体现关键风险点、坚持不相容职责分离,形成完整的相互制衡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营造“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氛围,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准确、授权审批程序规范、集中采购公正透明、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适应单位全面管控财务风险的需要。
四、抓风险评估,促风险管理水平提升
树立风险管控理念,中支内审部门牵头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对重要业务领域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析从重要业务领域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通过座谈讨论、调查问卷、收集历史数据等方法编写被评估领域的主要风险事件;运用德尔菲法对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进行打分;采用剩余风险评估模型,进行风险排序,形成中心支行业务领域风险评估的基期数据库,促使重要业务管理部门制定风险应对措施、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人,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内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