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审计厅、内审协会派出的检查组在赴灵台县检查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在县级审计机关受编制的限制,审计力量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灵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积极探索构建新的审计监督格局,推进乡镇内部审计建设步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所、经管站、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内审室,与监察室合署办公,科级建制,挂牌“监察内审室”,内审室人员编制在乡镇内部调剂解决,内审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实行“一编双岗”制。目前,灵台县13个乡镇共成立内审机构13个,占乡镇总数的100%,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从乡镇纪检监察、农村经管站、财政所等机构中选拔3—5名以上政治素质好、敢于坚持原则、熟悉财会审计业务的干部担任内审人员,并将新录用的大学生补充到内审队伍中,实行内审人员与乡镇财会人员彻底分离。目前,灵台县共有乡镇内审人员65人,其中科级干部14名、一般干部51名;专职人员27名、兼职人员38人;本科学历37人、大专学历26人、其他学历2人;具有财会专业背景的人员22人,占33.85%;非财会专业但有财会从业经历人员43人,占66.15%。内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相对较高。
三是灵台县各乡镇内审机构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重点,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要求,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三年来,全县各乡镇计完成内部审计项目126个,其中,财务收支审计73个、村干部经责审计48个、专项审计调查5个,审计资金总额18931.42万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67.42万元,累计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节支66.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02条。通过审计,给予有关人员党政纪处分11人,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61人,罚款66.5万元,向县纪委移送违纪案件1件,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缓解信访群体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甘肃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李卫中 孙千惠摄影报道)
图为检查组与灵台县审计局及内审单位代表座谈交流内审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