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把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全年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契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以推动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为内审工作的目标与重点,促进内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审计机关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该县审计局安排一名副局长分管内审工作,指导内审机构和人员依法开展内部审计,根据内部审计机构的不同特点,县审计局通过上门调研、现场办公形式,采用工作座谈和内审会议交流等措施,了解单位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审计业务知识和审计方法,指导部门内审工作开展。在分类指导上突出重点,对内审机构健全、工作开展有效的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其内部审计成果;以强化内部控制和防范风险、促进提高效益,积极开展管理和效益审计或审计调查,使内部审计工作真正成为部门经济运行中的“免疫系统”。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大力开展内部审计。为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单位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对于有内审工作需要但不具备设立独立内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单位,规定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全县内部审计机构达到28个,专职内审人员60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根据内审年度工作目标,本着有利于推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审管理制度。在组织内审人员认真贯彻《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了《秭归县贯彻<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操作指引和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依法审计意识,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使内部审计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