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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1号公告: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章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的58个中央部门高度重视2012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43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对整改作出批(指)示,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进行审计整改;32个部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截至2013年10月底,本次审计发现的58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169.85亿元,已整改154.87亿元(占91.18%),其中上缴中央财政0.78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96亿元。各部门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体制机制上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34个部门及部分所属单位制定、修订了139项内部规章制度,涉及财务预算、政府采购、资金资产和内部监督等多个方面。

  (一)关于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部分单位虚列支出、以拨作支问题。对于结转结余资金356.34亿元问题,财政部将对当年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多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中央部门,适当压缩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有关中央部门也将加强工作计划与预算的衔接,进一步细化预算,切实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发挥资金效益。对于11个部门本级和2个所属单位虚列支出、以拨作支问题,相关部门已通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调整有关账目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关于一些单位仍存在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等问题。对于8个部门本级和11个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1.87亿元问题,已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收回资金上缴中央财政、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1.84亿元,其余270万元正在商财政部解决;对于10个部门本级和1个所属单位为非所属预算单位申报预算1.81亿元问题,已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相关支出列入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整改1.75亿元,其余600万元正在积极整改;对于10个部门本级和21个所属单位套取挪用1.15亿元资金发放津补贴和修建办公楼问题,已通过加强预算支出审核、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13亿元,其余131万元已立案调查;对于11个部门本级和17个所属单位自定项目收费或摊派3.29亿元问题,已通过停止收费、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等方式整改1.93亿元,其余1.36亿元正在积极整改;对于57.79亿元非税收入收缴、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已通过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出租出借审批程序、调整账目或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43.83亿元,其余13.96亿元正在积极整改。

  (三)关于相关预算管理制度与实际不适应,难以有效发挥约束作用问题。对于在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间调剂使用资金13.72亿元问题,已通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3.4亿元,其余3232.83万元正在整改;对于4.26亿元基本支出在项目预算中列支问题,已通过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对于有的支出标准不完善问题,有关部门表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并研究提出完善有关公务接待标准的意见建议。

  (四)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对于20个部门本级和11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采购7.12亿元问题,已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对于23个部门本级和28个所属单位未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或超标准采购等5.17亿元问题,已通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等方式整改5.14亿元,其余304.61万元正在积极整改;对于12个部门本级和28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7.46亿元问题,已通过严格部门集中采购制度执行、加强招标管理等方式整改7.42亿元,其余342.15万元正在积极整改。

  (五)关于一些部门计划外召开会议,甚至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会议费问题。相关部门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了完善会议管理、严格计划控制、细化会议预算和加强监督检查等具体整改措施。对于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问题,已通过严格会议计划控制、做好会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修订完善部门会议活动管理办法等方式整改;对于在非定点场所召开会议问题,已通过严格执行定点会议场所有关规定、鼓励使用单位内部培训场所等方式整改;对于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已通过强化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会议费支出标准、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等方式整改;对于向其他单位转嫁或挤占其他支出列支会议费问题,已通过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加强会议费支出控制、规范会议费报销流程等方式整改。

  (六)关于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不严格,部分团组行程及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相关部门提出了严格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完善团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经费使用和健全部门因公出国(境)活动监管机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出国(境)计划、审批、经费管理。对于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问题,已通过严格出国(境)团组计划编制、严格执行计划报批审核制度等方式整改;对于出访人数、天数、地点超规定问题,已通过从严审核出国(境)人数、天数和地点,加强出国(境)团组量化管控等方式整改;对于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出国(境)费问题,已通过加强出国(境)费预算编制管理、强化出国(境)费预算定额控制、严格执行出国(境)费标准、规范出国(境)费报销流程等方式整改;对于出国(境)费用转嫁给其他单位问题,已通过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加强出国(境)费支出控制、规范出国(境)费报销渠道等方式整改。

  (七)关于部门决算草案部分内容编报不准确问题。相关部门已通过调整账目和报表等方式整改11.67亿元,其余29.07亿元已报请财政部拟通过调整2013年决算年初数方式进行整改。

  此外,对中央预算单位是否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还缺乏具体标准问题,财政部将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全国人大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要求以及推进预算公开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现象突出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违规集资30.59亿元问题,财政部下发了督促有关地区核查整改违规集资问题的通知,目前各地已整改到位9.05亿元。此外,财政部还通过收集网络舆情、公开市场信息,以及设立“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举报信箱”等方式,全面监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举借政府性债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部分地区债务增长较快问题。财政部进行了债权债务对账,进一步夯实债务数据基础,强化债务监管。有7个省、市级政府已制定和完善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4个省级政府正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三)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清理不到位问题。对于违规为817.67亿元债务提供担保以及以虚假或不合规抵押融资262.38亿元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积极整改;对于378.16亿元债务资金被挪作他用问题,部分地方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35.33亿元;对于271.71亿元债务资金闲置2年以上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通过加快拨款进度、调整资金用途等方式整改267.73亿元;对于55家“退出类”融资平台公司未完全剥离政府性债务或公益性融资任务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已采取措施剥离政府性债务,或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纳入债务统计范围。此外,各地还通过调整账目、追加财政拨款、核销不良资产、补足资本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4.91亿元。

   四、民生及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地方政府分工协作、强化问责,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及时归还原资金渠道或上缴国库、清理收回或者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房屋差价款;二是逐一核实清理周转出租保障性住房情况,视不同情况腾退住房、收回自住、补建或加收租金;三是切实加强审核,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资格、停发追回租赁补贴、清退住房或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对于57.99亿元专项资金被建设单位等挪作他用问题,已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贷款、上缴国库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51.21亿元;对于1.83万套住房被代建企业等违规出售问题,已通过清理收回违规出售的保障性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房屋差价款等方式整改1.44万套。对于5333套保障性住房被用于周转或出租问题,已通过腾退住房、收回自住、补建或加收租金等方式整改4931套;对于11.97万户保障对象的收入财产等超标或重复享受保障问题,已有91 988户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被取消资格或停止享受待遇,追回33 325户租赁补贴7029.69万元,并通过腾退收回或以提高租金、补缴差价等方式予以整改,涉及保障性住房35 431套。

  (二)关于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方面问题。针对审计反映的就学距离增加、校舍和宿舍配备不到位、低龄学生寄宿人数多、辍学人数有所增长等问题,教育部已于2012年底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由各省级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县级政府教育部门科学制定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保障低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涉及的27个省和有关县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和出台布局调整相关政策措施40余项,江西、湖北等省的158个县陆续将1235个已撤并的农村教学点恢复办学。各地还采取安排交通补助、加大治理非法运营车辆力度、加快校车牌照发放等措施,努力解决农村学生交通困难等问题。

  (三)关于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方面问题。对于9个省的54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已有410个通过环评审批,另有129个项目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对于95个建设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已陆续出台规定,要求今后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对于44个节能减排项目未达预期目标问题,目前已有35个项目发挥了预期效益,另有9个项目正在积极整改;对于2.7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被违规使用问题,目前已有2.52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由财政追回或责令完成相关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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