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焦点
1
登记机构为何“花落”国土部?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建议稿)》时在解释中提到,主要考虑国土和住建两个部门,但住建部门以房产为基础的登记,内容无法涵盖其他不动产,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由国土部门主管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孙宪忠等专家同时提出,为改变不动产登记向行政管理倾斜的现状,应设立国务院直属的不动产登记局(署)。
“希望不动产登记放在国土部门只是过渡,最终还要能实现法院登记”,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陈华彬对南都记者提到,德国、奥地利、韩国等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都设在司法部门。
但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对南都记者指出,许多国家已从法院登记走向行政登记,因为不动产登记难与管理、税收等完全脱钩。
2
官员信息是否当开放查询?确权与反腐并行不悖
正因被寄托反腐期待,不动产统一登记广受关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表示,反腐并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虽然“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有专家强调,官员财产公示和基于物权公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为两套制度。孙宪忠指出,反腐要靠“阳光法案”,不动产登记无法承载反腐倡廉的政治功能,更不能为反腐破坏不动产登记规范的技术性。
“如果民法上的条例能起到反腐的作用,岂不更好?”同样曾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提出,不必回避不动产登记条例与反腐之间的关系,因为其一定会起到这样的作用。
分析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提高核查官员财产的效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副处级以上级别公务员应开放公开查询,以加强公众监督。
3
住房信息联网将一步到位?地方阻力有待破除
去年6月是住建部提出完成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的时限,然而时隔一年,住房信息联网仍步履维艰。
楼建波对南都记者指出,住房信息联网之所以未如期实现,除技术问题、主观抵触等原因外,经费是一大因素。我国房屋登记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入新世纪[5.70% 资金 研报]后计算机方普及,要将近20年的纸质登记信息电子化,所需人力和费用不小,当前都需地方承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被视为住房信息联网的“破局”,同时为征收房产税铺路。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评论:“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但楼建波指出,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税照样可以征收,比如重庆和上海,联网也照样可以联,比如住建部两年前已完成40个主要城市联网,区别在于这些信息在谁手里。
为减小阻力,打消地方疑虑,住建部去年与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内容包括“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行政处罚依据”,此事的敏感性可窥一斑。
有分析指出,当前在住建部层面已难推动住房信息联网,思路不能再局限于单一的房产登记,当整合不动产登记,由一个部门全盘指挥,破解各自为政下难以推动的局面。